首页 > 规章制度 正文
门卫管理制度
日期:2019-10-30 17:55:14  发布人:  浏览量:

门卫管理制度

 

为确保学院的安全稳定工作,加强对出入人员及车辆物品的管理,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。

一、门卫值班人员职责与要求

(一)要具有高度的责任心,坚守工作岗位,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。

(二)工作时间要做到衣帽整齐,文明执勤,态度和气,礼貌待人。

(三)工作时间不睡觉、不离岗、不会私客,不干与本职无关的事情。

(四)严格遵守考勤制度,按时上、下班,做好交接班手续。

(五)忠于职守,检查证件要认真,执行制度要严格,发现违章要纠正。

(六)门卫值班室严禁进行非保卫工作活动和存放非保卫工作的物品。

(七)对进入院内的人员、车辆进行验证,来客进行登记。上级领导及兄弟院校领导到学院,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维持好校园内外的秩序,在学院事先未得到通知的情况下,及时报告党政办公室或有关领导。

(八)发现犯罪可疑人员,应及时与保卫科取得联系,妥善处理。

二、人员车辆及物品出入管理

(一)凡我院师生员工,(包括临时工、合同工)一律凭工作证、学生证、临时工出入证出入校门,非我院人员未经门卫值班人员允许,一律不许进入校园。

(二)因公来院办事人员,须持有关证件,经门卫值班人员检查同意,并做好登记,方可进校联系工作;外来务工人员需持保卫处办理的临时通行证进出校园。

(三)物资、器材出门必须持有学院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,经门卫人员检查货证相符后,方可离校。

(四)教职工车辆信息、联系方式登记存档,门禁系统的车辆信息输入由专人负责。

 

核发:0 点击数: 收藏本页
分享到
相关链接